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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700元的雨傘被幹走 失主「遇到鳥事」怒了報警!揪出是她下手][蘋果日報][2022-07-03] [打印本頁]
作者: wen056 時間: 2022-7-4 07:20 AM 標題: [700元的雨傘被幹走 失主「遇到鳥事」怒了報警!揪出是她下手][蘋果日報][2022-07-03]
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22-7-4 07:21 AM 編輯
南投一名拾荒婦人,日前在超市外發現一把雨傘,趁沒人注意竟直接偷走,失主購物完畢打算離去,卻發現自己的雨傘遭人拿走,氣得報警處理,警方調閱監視器找到該名拾荒婦,她雖馬上歸還雨傘,且失主也放棄提告,但法院仍判竊盜罪成立,處拘役15日。
判決書指出,該名謝姓拾荒婦(59歲),平常以變賣回收維生,今年2月19日晚間8時許,在南投市某全聯超市,看到王姓女子暫時放置雨傘,當下自以為沒人要的情況拿走。王女見傘遭偷走氣得大罵「想不到自己也遇到這種鳥事」。
王女不滿價值700元的愛傘遭竊,決定不縱容提告,不過,謝婦接到警方傳喚後,馬上帶著偷走的傘到案,她坦承犯行並表示,以為傘已經壞掉,所以才撿走打算回收變賣,當下不知道這是別人還要的,而王女取回自己的傘後,也決定不再追究。
不過,竊盜屬於公訴罪,檢方仍對謝女提起公訴,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,審判時法官認為,念在謝女為初犯,且馬上歸還失竊物,而失主也不予追究,因此處以上述徒刑,可易科罰金,緩刑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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勿因惡小而為之...雖然只是700元的傘...由於竊盜屬於公訴罪,即使失主不予追究...犯案的仍有可能因此背上竊盜前科...
作者: jimlin100 時間: 2022-7-4 09:19 AM
是雨傘看起來很舊嗎?然後調監視器找到拿走傘的人並可以立刻通知.是因為受理報案的警局剛好認識這位資源回收的婦人嗎?
作者: liapapayyy 時間: 2022-7-4 09:23 AM
那些拾荒老人家真的要注意,至少問一下吧,這幾年發生類似的事情也不少,真的該引以為戒啊
作者: aa0975707559 時間: 2022-7-4 11:10 AM
如果傘是直接丟棄在地上還可以考慮撿走
可是它是安穩地放在傘架上 直接拿走說不通阿
作者: a0l0e0x0 時間: 2022-7-4 11:17 AM
以為傘壞掉了??
所以是700塊的傘破破爛爛的嗎?
阿婆啊!
找理由也找個好一點的!
不就是看到什麼就拿什麼嗎?
呵呵~~
作者: zogol 時間: 2022-7-4 11:40 AM
在台灣買不起房是魯蛇,這拾荒的…該算啥…蚯蚓?
作者: joe36547 時間: 2022-7-4 12:31 PM
很多的拾荒者都因為這種小事而被提起公訴,真得在外面拾荒也要特別小心。
作者: sunkidin2002 時間: 2022-7-4 03:24 PM
其實有的撿糞埽的人,厝裡攏足好頧
作者: anntsy 時間: 2022-7-4 08:49 PM
姑且不論傘的價值,下雨天傘被拿走心情真的會很糟
作者: r8397110 時間: 2022-7-5 01:21 AM
這至少也要問一下店家
就因為一把雨傘被判竊盜罪
得不償失呀
作者: 海上的風 時間: 2022-7-5 01:13 PM
以前都覺得這樣的人 就多給方便
但是 現在都覺得很隨便
自己的長輩現在退休 也會去附近跟一些商家要回收 賺的錢再拿去做公益
也會告知他們說 不論拿任何東西 都要先問店家
有哪些可以拿的? 以及非店家給的 一律不准碰
不然 上警局 只會讓自己難堪
作者: snail_shiu 時間: 2022-7-5 01:28 PM
法律是沒有不知者無罪 所以要多讀書
作者: zoyospik8339 時間: 2022-7-5 01:50 PM
感覺真的蠻扯的 不過法理情 情理法 還是很糾結阿
作者: jeff1042526 時間: 2022-7-5 03:27 PM
以前我家附近因為都是老社區!!!一般公寓
所以通常初一十五都會有拜拜燒金紙
有次就很多人在外面燒金紙!!把金爐放在外面降溫
過一段時間出去!!!好幾個金爐都被回收的撿走!!!((還把裡面的灰燼都倒在地上))
被人追到還在那邊說!!啊我以為沒人要阿
((XX勒!!初一十五一堆人拜拜燒金紙!!!還是一堆人家們口都放!!!硬要找理由說是以為人家不要的哩))
作者: ga2006303207 時間: 2022-7-5 10:03 PM
如果放在騎樓外的柱子下倒地還好說,放在傘架中還拿走太扯
作者: PVC149 時間: 2022-7-6 11:44 PM
有些拾荒的真的很誇張,還會跑到人家家裡拿自認為是別人不要的東西
作者: momo1028 時間: 2022-7-7 08:22 AM
我很怕這種公用傘架
我知道立意是良好的
但人心險惡
我雨傘在便利店被幹4支量販店1支
也不是啥特好的款式
真要說也就在小7被幹走一隻高中女生裙底的
畢竟是上網特別買的
所以是有比較心痛啦
不過我沒報警只是自認倒楣
也沒再買過破百元的雨傘了XD
偷竊是公訴罪哦
千萬不要貪小便宜來跟自己過不去
作者: cuv4x 時間: 2022-7-7 01:01 PM
不告而去為之賊,大家還是多多注意
作者: cc192424 時間: 2022-7-8 12:29 AM
我覺得很多人就是在行竊
還找很爛的理由
很多小東西對別人的意義是很大的
但願那些人真的能改
作者: 蝶飛龍 時間: 2022-7-8 05:48 PM
這類人貪少便宜, 絕不可以姑息養奸
作者: maddux4607 時間: 2022-7-8 08:29 PM
貪小便宜的作為實不恰當
作者: fox062045 時間: 2022-7-9 05:45 PM
現在拿東西,最好問店家一下
不要隨便就拿
而且700元的雨傘
看起來就很貴
一看就不是破爛的
這似乎只是說謊
作者: bill6109 時間: 2022-7-9 10:12 PM
貪小便宜以為不會有事
被抓也是剛好而已
作者: sern52715 時間: 2022-7-10 09:36 AM
59歲其實年紀還沒大到和社會脫節吧.......要慎行阿
作者: bluesuperpt 時間: 2022-7-16 04:03 PM
拾荒老人家真的要注意,這幾年發生類似的事情也不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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